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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市中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日期:2018-05-02  作者:管静宇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4月28日,鸠江区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了《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共同学习了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深入理解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举措。

党组书记、院长胡玉洁强调,要严格按照市中院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下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为专项斗争提供保障。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勇于担当,始终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继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配强配齐工作力量,依法、公正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专项工作后勤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进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积极做好沟通配合工作,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沟通会商机制,确保案件进入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同时,强化内部各部门联络配合,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守案件质量关。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在案件办理中,始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把握黑恶犯罪案件的审判标准,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台账,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庭审直播等形式,保证扫黑除恶的氛围不减。密切联合新闻、宣传部门以及发挥院“两微一网”平台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成果,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研究室 管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