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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7民初2029号陈寒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19-05-14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皖0207民初2029号

陈寒

本院受理原告芜湖万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寒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2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己经解除;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9800元(以房屋总房款596000元为基数,以5%为标准);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证据副本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范云茂             

电话:0553-5968503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19年5月14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