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7民初1894号
汪绪孝: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祥与被告汪绪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荣祥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王荣祥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07民初189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承办人:汪庆
电话: 0553-5802070
本公告于2019年7月17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