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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车辆需谨慎 诈骗陷阱暗中藏

日期:2019-08-09  作者:魏志强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日,鸠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一审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汽车销售岗位工作期间和在网络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低价售卖汽车的名义骗取八名被害人购车款、保险金、定金等共计十八万余元,用于网上赌博以及日常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诈骗数额巨大,虽在到案后具有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从轻处罚情节,但其一直以经济条件差未能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酌定从重处罚。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是初犯,当庭自愿认罪的酌定从轻情节,综合全案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朋友,切记不要掉入“消费买卖陷阱”,在购买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勿要因贪图小便宜而陷入他人构建的诈骗陷阱。另外,许多财产类犯罪的最终实现都是通过熟人间的关系而取得信任造成的,理性对待熟人间的信任关系,对任何有违法犯罪迹象的行为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被害人发现被骗后,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依靠法律手段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


(刑庭 魏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