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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7民初5897号张进城、朱翠英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19-09-30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皖0207民初5897号

张进城、朱翠英

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进城、朱翠英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5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张进城立即向原告偿还垫付款人民币65502.78元;2、判令被告张进城向原告支付利息3726.39元(以垫付款为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六为标准,自垫付之日的第二日起暂计至2019年5月7日,此后的利息按上述标准计算至实际交付日);3、判令被告朱翠英对被告张进城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法官:解江灵                 电话:0553-5968508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19年9月30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