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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7民初5775号周道军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19-10-15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皖0207民初5775号

周道军

本院受理原告芜湖市深海架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周道军、被告安徽甘池建设有限公司、被告芜湖辰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周道军、被告安徽甘池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20000元及逾期利息(按照日息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自2017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9月2日逾期利息为74520元】;2.判决被告芜湖辰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证据副本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范云茂             电话:0553-5968503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19年10月15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