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7民初3246号
刘昱彤:
我院受理原告刘泽诉被告刘昱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刘泽与被告刘昱彤离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07民初3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人:王进
联系方式:0553-5968129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大道鸠江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于2019年11月1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