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2019)皖0207民初2065号罗鸿判决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11-05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2019)皖0207民初2065号

罗鸿

本院受理原告唐雪梅诉被告罗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罗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唐雪梅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40元,由被告罗鸿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07民初2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陶呈成

电话: 0553-5968506


本公告于2019年11月5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