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07民初92号
祖先发、徐爱嫔、祖勇杰:
原告孙茂文诉被告祖先发、被告徐爱嫔、第三人祖勇杰、第三人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撤销二被告将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物流城一区2A#楼5052、5053、5054、5055、5056、5057、5059、5060、5061、5062、5063十一套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所有行为;2、因诉讼而产生的所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均由被告和第三人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等案件材料。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作为被告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法官:冯韵东 电话:0553-5968515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