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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用微信 耐心调解促执结

日期:2020-07-09  作者:程智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日前,鸠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微信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点赞。

某金融公司与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鸠江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林某未主动履行义务,金融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阅卷后发现,该案在诉讼过程中虽采取保全措施,但实际保全金额尚不足申请标的的五分之一,通过网络查控,亦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判断,该案若采用传统的执行手段,很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决定独辟蹊径, 尝试以沟通交流的方式扭转本案执行局面。在拨通被执行人林某的手机后,因对方说着一口带着浓重的维吾尔腔的汉语且情绪激动,交流无法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决定运用微信与被执行人交流,并与被执行人互加好友,至此,交流渠道重新开启。

  执行法官向林某发送一条通俗易懂但又不失专业的微信消息,告知其应当履行法律义务的内容,重点提醒其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很快,林某表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愿意设法履行义务。次日,林某在第一时间发来微信,表示已向本院执行账户内打款。执行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打款款项仍未足额,少了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合计一万余元,执行法官运用微信告知被执行人,林某认为其不应当承担上述费用。执行法官继续用微信多次给林某普法,明确告知其如不履行全部义务,将在经济、限高、征信以及人身自由等方面承担法律风险,并就其不解的问题,多次建议林某携带民事判决书找其当地律师咨询。最终,林某听从了执行法官的建议,经当地律师答惑解疑,林某将下余款项补足,并再三对法官表示感谢。

至此,自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到本案执行款项全部到位,仅用一周时间。此案中,执行法官借用微信,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促进了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沟通,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执行效率,并实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执行局   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