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07民初1764号
王伟:
原告徐於勇诉被告王伟、被告吕有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徐於勇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徐於勇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於勇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996元,减半收取计2998元,由原告徐於勇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07民初176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承办人:闫尚昆
电话:0553-6680149
本公告于2020年9月16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