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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7执恢100号之一胡友才拍卖裁定及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日期:2020-09-25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0)皖0207执恢100号之一

胡友才: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叶云与被执行人胡友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至今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皖0207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作出(2020)皖0207执恢10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安置在被执行人胡友才名下的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竹秀清苑B-2-1-2103室房产。经本院委托评估,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皖中信房估字(2020)B-0337号评估报告载明上述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为46230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送达执行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于2020年9月25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