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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闹”须谨慎

日期:2020-10-21  作者:张川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人皆有好奇心,遇见新鲜事、热闹事,大部分人都有去围观的习惯。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日益普及流行,这种风气更甚。随手拿出手机拍个图片、短视频,发个朋友圈,看着朋友们的点赞评论,心里美滋滋。然而看热闹也要分情况,拍视频更要注意场合。稍有不慎可能会伤害他人并累及自己。

近日,汤沟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因看“热闹”、拍视频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陈某夫妇之子因恋爱失败向陈某夫妇发短信称要自杀,陈某夫妇在联系不到儿子的情况下又焦急又气愤。当天下午,陈某借着酒劲,前往女方家理论。情绪激动中陈某与女方家人发生冲突。王某在旁围观,见状拿起手机拍摄视频。陈某妻子看见后要求王某不要拍摄并删除已拍摄的视频,王某拒绝。陈某及其妻子上前抢夺手机,争抢中导致王某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王某遂提起诉讼。

陈某夫妇二人共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本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夫妇共同赔偿原告的损失。

该起纠纷的发生即为围观者拍摄视频导致,为了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遇见纠纷发生时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度劝解并及时报警,谨慎行事,不要作一些可能会激怒他人的行为,如因此导致自己权益受损则得不偿失。

                               

汤沟法庭 张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