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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绍福等31名被告人 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日期:2020-11-11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20119日上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绍福等31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庭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即在该院第一法庭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视频提审室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进行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左右,被告人张绍福便在北京等地混迹,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恶名。20041月、200810月,张绍福因犯罪先后二次被判刑。20096月,张绍福出狱后继续纠集前科人员及社会无业人员,不断在北京、无为两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夏季,张绍福因手下与无为一会所人员发生矛盾,带领几十人霸占会所全部包厢,致使该会所无法正常营业,张绍福在无为“混世圈”及无为籍在京人员中恶名远扬。至此,以张绍福为首的犯罪集团已形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20121月,在县人大开会期间,张绍福在北京秘密指使手下在原无为县公安局附近砍伤县人大代表肖某某,该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59起,已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次庭审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以及区扫黑办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预计庭审将持续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