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官园地 > 法官风采

鸠江区法院“女法官普法行”系列活动之二

日期:2015-06-09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鸠江区法院“女法官普法行”系列活动之二

—巡回法庭进校园 庭审直播面对面

周某系芜湖市某高校三年级的学生,因酒后闹事与出警的公安民警发生肢体冲突,暴力致两名公安民警多处受伤,后被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至鸠江区法院。

鸠江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女法官周洁淳主审本案,考虑到被告人系在校大学生,案件又发生在校园内,对广大高校管理者和学生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决定开展“巡回法庭”、送法进校园,将庭审现场设立在安徽工程大学,并通过微博展开庭审直播,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的庭审展示。

2015529上午930分,经过工作人员紧锣密鼓的布置与安排,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模拟法庭已具备了庭审条件。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及参加旁听的几百名大学生有序坐定后,随着审判长敲响庄严的法槌,庭审如期展开。

庭审当中,被告人周某认罪态度良好,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在最后陈述中宣读了自己经过深刻反思写下的悔过书。被告人最后陈述后,由人民陪审员即安徽工程大学王宗乾老师展开法庭教育,为被告人周某以及现场旁听的大学生深入剖析本案的告诫和教育意义。当王老师提到此次犯罪行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伤害时,现场旁听的大学生们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沉默的周某也落下了万分忏悔的眼泪。

休庭十分钟经合议庭评议后,鸠江区法院当庭对该案作出判决。鸠江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系初犯并于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以被告人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随着庄严的法槌再次敲响,此次庭审宣告结束。

鸠江区法院希望,通过此案周某能够积极吸取教训,昂首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通过送法入校园,在场旁听的大学生都能以此为戒,做到洁身自好、远离犯罪;通过庭审直播,更多线下的网友,不管是在校学生还是学校管理者,在此毕业来临之际都能做到时刻保持清醒,从自身做起,杜绝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刑二庭  徐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