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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日期:2015-09-17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鸠江区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70.13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2.6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7.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5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鸠江区法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2.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区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鸠办〔201332号)规定。2014年我院共计接待65批次,98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5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鸠江区法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三)我院2014年无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一样。

联系方式:鸠江区法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jjqf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