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鸠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鸠江区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鸠江区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法院本级 |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520.89万元,支出总计1389.42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2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0.89万元,占100%。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03万元,占86%;项目支出196.39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176.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98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办案。“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96.3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业务装备。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73.86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36.7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6.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89.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78.03万元,“提租补贴”决算11.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鸠江区法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鸠江区法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鸠江区法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鸠江区法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鸠江区法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