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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问一点,多了解一点,再耐心一点 —— 一名书记员的自我工作反思

日期:2016-11-25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61116日上午,作为鸠江区法院执行局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我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拿出前一天下午下班前立案庭送来的执行案件,准备在电脑里登记,这时一位70多岁的老爷爷气冲冲的来到办公桌前说:“我的案子2007年就判了,到现在怎么还不给钱。”咨询了案件情况,原来是赡养费纠纷,就在这批新案件中。我耐心的跟他解释:这个案子是老早判下来了,但是执行案件是昨天刚立案的,我们需要登记、发送文书材料、查询账户、发现账户有钱就会扣划到法院,整个过程最起码需要一周时间。我以为这样老人就会离开,回家等消息,我可以继续工作了。可是老爷爷似乎没有听我在说什么,一直在强调儿子、媳妇有工作肯定有钱。这时执行局施局长走过来,一边询问当事人情况,一边找出案件仔细翻阅,发现标的额仅仅是10月份、11月份的赡养费共计200元。案件里也有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这时我才意识到,这个案子可以不用完全按部就班的走流程。于是我立马联系被执行人,他表示由于这个月工资没有发,忘记给父亲打钱,并且同意在三天内把钱交到法院来。挂完电话我把被执行人的话转达给申请人,他也理解了,表达了谢意满意的离开。

从气冲冲的来,到感谢着离开,我反思了整个过程:也许我们每一个程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每一个解释也是合理的,但是并没有达到息纷止争、实现权利的目的,法律条文是固定的,但作为法律人需要活学活用法律为当事人办实事。作为基层法院工作人员面对的是最朴实的老百姓,法官是否真心为他们实现权利,通过语言和行动是可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的。

这件事发生后,我暗暗的反省了自己:案件当事人不是来听我们给他讲法律的,是来解决问题、实现权利的,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能简化程序的应该尽量简化,提高效率。怀揣着一位法律人的信仰,却好像机器人一样的工作是毫无意义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想起这件事让我明白的道理,也希望与所有像我一样正在成长中的同事共勉!

(执行局 袁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