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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家门口为何会被倒下的树砸伤?

日期:2018-11-08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7年6月13日早上,年近八旬的朱某正在家中做家务,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便出门看看是什么情况。原来是供电公司对电气化遗改树木进行砍伐,因为部分树木离朱某自家所种树木距离较近,朱某因为怕树倒下后砸坏自家门口的树,便上去与供电公司沟通,希望其锯树时注意不要砸到她家的树。当日上午11时左右供电公司施工到朱某家附近,朱某因为担心自家树受损,便去旁边提醒锯树师傅,由于现场锯子噪音过大,双方都在喊叫对方而没有听见,再加上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树木倒下时砸伤朱某。

    朱某虽然送医及时,但是由于伤情较重,治疗后四肢瘫痪,经鉴定属于二级伤残。因为朱某与供电公司协商赔偿未果,所以诉至鸠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在该起事故中,供电公司在砍伐树木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当,没有在事发地周围安排人员进行疏导或布置警戒线,导致朱某在进入场地时被倒下的树木砸伤,其应当赔偿朱某的损失;而朱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供电公司在伐树作业,应当知晓在该种情况下进入场地比较危险,但仍闯入施工场地,其自身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承办法官酌定朱某承担该起事故责任的比例为25%,供电公司承担75%。

    因为供电公司施工时所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再加上朱某不顾自身安全,擅自进入危险的施工场地,导致了本起事故的发生。本起事故给朱某的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也给其自身及家人带来了大量痛苦,同时供电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在施工作业或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伤害他人同时也保护好自己。                              

                                (沈巷法庭  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