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区法院 |
重点宣传内容 | 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 |
重点宣传 时间节点 | 1、“3.8”妇女节 2、“3.15”消费者权益日 3、“6.1”儿童节 4、“6.5”世界环境日 5、江淮普法行 6、“12.4”国家宪法日 |
宣传方式 | 1、法院“公众开放日” 2、法律宣传进社区、学校、机关等 3、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以案释法 4、开展“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 5、组织旁听庭审活动 6、在诉讼服务大厅播放普法视频及标语 |
宣传阵地 | 1、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宣传平台 2、人民法院报、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芜湖日报、大江晚报等新闻媒体 3、人民网、中国法院网、中安在线、安徽法院网、芜湖长安网、芜湖新闻网等网站 4、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