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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离婚纠纷案件调解的一波三折

日期:2021-04-19  作者:严家振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将近中午一点,就在鸠江区法院汤沟法庭干警准备休息之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并伴有小孩不停的哭闹声。不约而同,法庭干警们都从休息室跑到门口询问情况。

原来是一对约莫30多岁的夫妻带着一个两岁左右的男孩要求离婚,女方作为原告在前两天已经起诉到法院,今天原、被告达成调解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由于起诉状副本仍在送达途中,被告还未收到,于是法官将诉状直接送达给被告。但被告看到起诉状后,情绪突然失控,一手就把诉状砸在办公桌上,大声叫嚷:“编造事实、恶意诋毁,今天不可能调解”,法官劝说道:“这是原告自己写的,我们会调查清楚,今天既然你们已经讲好,就是为了和平离婚”,但被告根本听不进去,情绪暴躁,法官让他安静,被告却说:“还不准说话吗,把我铐起来抓走”,随手把双手一伸。法官见当事人情绪激动,遂将被告单独带至调解室,用法理和情理与其沟通,在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交流后,男方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就在法官准备制作调解协议时,被告突然反悔,要求查询原告名下存款,否则不同意离婚。法官问到:“查询存款是为了什么?”“是想知道女方有多少钱,但是不要求分割”, 被告说。但被告不知道原告名下有多少张银行卡,原告为了尽早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答应和被告一起挨个银行去查。此时,看似事情有了解决的眉目,但被告却又陷入沉思,不言片语。已到上班时间,被告既不去银行,也不同意离婚,夫妻两抱着小孩一直冷坐在法庭调解室,一旁的小孩哭闹不停。

到了下午,干警们准备下班时,原、被告二人过来说,已经讲好,就按照中午的协议来,银行账户信息也不查询了。就在法官打印好调解协议让他们签字时,被告却又反悔起来,说他也要女儿的抚养权,否则不签字,但原告也不愿意放弃女儿抚养权,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两人决定回去再商量。

第二天又是中午时分,两人再次来到法庭,并声称这次确实已经讲好。但就在签字之前,被告再次反悔,说必须要在协议上加上一款:女儿户口一直落在男方这里,以后不准迁走。并说:“防止原告再婚后女儿被虐待”。法官了解被告的爱女心切,遂对被告说:“作为一个父亲,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是调解也要合法,你们离婚后,小孩的户口迁移一事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其次,迁户口与否与你女儿是否受虐待也无必然联系;再次,倘若以后真的受到虐待,你可以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男方就是听不进去,坚持这一要求。原告此时心里已近崩溃,突然将手中的小孩扔到被告手里,冲出门外歇斯底里说到:“我不离婚了,拖死你”,并在门外痛哭起来。法官将原告劝回来,一边安抚好她的心情,一边再次对被告进行劝说,通过法律、情理让男方知道法院是真心帮助两人解决事情的,否则也没必要加班调解,但是调解也要诚信,不能总是反悔。最终花了一中午的时间,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起“小”案件,在经过一波三折的调解后,终于调解成功,虽然这是法官们的工作日常,但这对当事人却是一生中的大事。身为法官,必须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的困难,这才是身为一名法官的意义。

 

汤沟法庭  严家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