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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执行法官用心执行 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日期:2021-05-18  作者:王凤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用心用情解决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的民生类案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近日,鸠江法院组织执行干警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芜湖某机械制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梁某入职被执行人公司不久,就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案涉双方当事人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执行人也未为申请人梁某办理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后经鉴定,梁某为工伤。申请人梁某于201911月向芜湖市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裁定被执行人需一次性支付梁某各项工伤待遇费用109949元。被执行人芜湖某机械制造公司不服裁决,向鸠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04月底判决驳回被执行人芜湖某机械制造公司的诉讼请求,限其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梁某的各项工伤赔偿款。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同年10月梁某申请强制执行。该被执行公司是一家族企业经营模式企业,经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鹿某沟通无果,遂将鹿某拘传我院,督促其履行义务。迫于司法强制拘留的压力,案涉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一次性支付7万元了结该案。至此,该案全部执行结案。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执行过程中不断的对当事人进行普法,释法,让其懂得其中的利弊,最终让案件得以最终的解决。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实现,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执行局  王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