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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多措并举 促双方握手言和

日期:2021-06-03  作者:吴义杰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大家都是朋友,利息就不要了,以后有机会还是可以继续合作的。”申请人李某笑着和杨某握手说道。这是鸠江区法院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行动以来,时常能够见到的场景。

被执行人杨某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因公司经营需要,长期要从外地进货,而申请执行人李某是负责运送货物的司机,二人曾一起合作多年,关系匪浅。20208月,在一次运输货物过程中,杨某称自己的资金暂时周转不开,请李某垫付货款,并承诺货物全部到齐之后一并结算全部货款。考虑到彼此是多年的朋友且相信杨某的人品,李某答应代为垫付货款。在李某垫付2次货款后,经多番催讨,杨某依旧只支付了一次货物的货款。李某起诉至鸠江区法院后,法院判决杨某支付剩余尾款及同期利息。即便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杨某仍未支付相应款项,万般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中旬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院执行干警多番走访查证后发现,杨某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现已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名下的财产也已被杨某自行处置用于抵债。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只得更弦易辙,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杨某进行耐心的劝导、教育,希望他能够配合执行干警,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杨某终于答应向亲戚借钱来还给杨某,李某也表示,愿意顾念多年友情,也希望日后能有机会再合作,可以放弃利息部分。杨某于61日支付全部款项,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执行干警都要竭尽所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说情、明理、释法多种方式,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行局   吴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