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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起纠纷,法官温情促调解

日期:2021-06-11  作者:孙非非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了我们之间的纠纷,李法官您一直帮我们主持调解,感谢您的坚持不懈,现在纠纷总算解决了,谢谢您啊!”日前,鸠江区法院裕溪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法官通过言语的温情和极致的耐心感染当事人,打开他们的“心结”,该案件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原、被告双方对法官连声道谢。

20158月份,李某某与张某某便开始合伙经营模具加工业务,后双方于2021118日签订《散伙协议》,协议就双方合伙期间李某某应得的利润以及水、电费、房租等相关费用进行了结算,经协议确认被告张某某应向原告李某某支付利润等共计18万元。后李某某多次向张某某索要前述款项,均未果。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某于202121日将张某某诉至鸠江区人民法院。

该案如期开庭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原、被告双方曾是姻亲关系,后因为原告与被告的姐姐离婚,导致双方的关系破裂。承办人询问原、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庭审结束后,法官让原、被告自行协商一下,尽快拿出调解方案,然后联系法院。过了一段时间,被告的代理律师打电话过来,说双方庭后进行了协商,但对案涉款的争议较大,且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不低于16万元,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希望法院可以主持一下调解工作。鉴于原告一开始对调解的态度并不积极,法官先通过原告代理律师与原告进行沟通,分析其中的利害,在此基础上,再对原告进行法律宣传工作,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考虑彼此曾经的关系,家庭的和睦才最至关重要,而且,调解及判决均能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历经一个多月,在承办法官、双方代理律师的耐心劝解下,原、被告终于打开了“心结”,原告表示可以再退让一步,只要求被告支付14万元,并约着被告一同来到法官办公室调解此案。

调解当天,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均来到法院,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确定被告欠原告14万元,于调解协议签名时支付10万元,剩余4万元于2022430日支付。被告当场支付给原告10万元,原告也就该款项出具了收条。至此,一起纠纷终于得以平息,在场所有人均露出满意的笑容。

从诉请中的18万元,到调解过程中不肯退让的16万元,再到双方达成一致的14万元,这金额的变化不仅仅只是数字的变化,还是原、被告“心结”一步步打开的表现,更是法官、代理律师一起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法不外乎人情。该案的过程虽然比较艰难,但最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的好评,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还有利于案结息止,化解社会矛盾。

 

(裕溪口法庭  孙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