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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无接触 在线调解解民忧

日期:2021-08-18  作者:许娟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被告当事人听得见吗?听见可以示意一下……”日前,鸠江区法院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因疫情不能到庭的买卖合同案件。

 原告从事苗木种植、销售生意,被告于2013年至2014年间从原告处采购苗木,但未支付相应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上载明被告于2013-2014年间于原告手上购买苗木款88000元未支付。欠条出具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原告无奈遂将原告诉至鸠江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损失。

在开庭前承办法官接到被告因疫情要求延期的通知,为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打算在线调解,解决本案纠纷。经过翻阅卷宗和从原告处了解得知,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被告近几年长期在外,未回芜,多次电话催要此欠货款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才诉至法院。原告诉讼本意就是要回苗木款项。通过与被告方电话沟通,被告表示对苗木款项没有异议,但其购买的苗木系给公司购买为职务行为,应当由公司支付货款。在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该欠条并未明确载明为公司采购苗木,欠条也未有公司盖章,且没有证据证明其为公司职务行为,在耐心沟通下,被告表示其原意接受调解。但其本人正在南京隔离,不能出市,无法到庭参加调解。为进一步落实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同时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承办法官决定利用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解决纠纷。双方对还款金额达成一致,并在线签字确认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不到一个小时就解决了纠纷。

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既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又减少人员的流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司法服务不缺位、不松劲。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的要求。

 

 审管办(研究室)  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