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07民初3962号
赵钊夫:
原告沈显荣、原告钱进诉被告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被告赵钊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被告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本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被告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07民初3962号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上诉状。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范云茂 电话:0553-5968503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
本公告于2021年9月23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