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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倒灌至业主整个房屋,究竟何方责任?

日期:2022-08-22  作者:王媛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对于我们每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都是人生大事之一,辛苦攒了多年的积蓄终于买到了心仪的房子,本以为可以过上安稳的生活,却因物业公司的过错导致房屋无法居住。近日,鸠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某诉称其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某小区的家中长期被污水倒灌,导致无法居住,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20208月,污水管道倒灌至原告整个房屋,导致房屋内的地板、墙体、屋面、家具等全部泡水,且此后污水管道又多次倒灌至房屋,后经小区物业清理后,仍反复多次发生污水倒灌。根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被告有对其提供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进行清洁卫生以及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义务。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该房屋厨房下水管道污水倒灌原因以及受损资产进行鉴定、评估,经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房屋污水倒灌系因室外污水管网污物淤积,排水不畅,当单元用户排水量大于排水管网所承受排水量时,污水经管网倒灌至附近低位排水口,并漫向排水口附近地面,导致污水倒灌问题的产生;污水倒灌造成原告房屋损失十余万元。原告认为污水倒灌系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室外污水管网导致,应承担污水倒灌产生的财产损失。被告认为原告私自将北阳台改装成厨房区域系导致污水倒灌的原因,物业公司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意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关于污水倒灌的原因。鉴定报告已考虑原告改装北阳台为厨房的情况,依然得出结论污水倒灌系因室外污水管网污物淤积,排水不畅产生;且该户多次发生污水倒灌,甚至在无人居住期间仍发生污水倒灌现象,故对被告辩称污水倒灌系原告更改阳台和厨房设计产生的意见不予支持。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被告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一方,有对污水管道进行疏通、清淤的义务,因其未能及时疏通室外污水管道,导致原告的财产受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损失十余万元。

法官提醒:作为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规定,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等相关义务,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在物业公司的行为侵害业主权益时,及时固定证据,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立案庭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