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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逆行担全责 法院调解化纠纷

日期:2022-09-01  作者:葛艳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电动车是大家日常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但电动车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电动车逆向行驶不仅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鸠江区法院速裁团队调解了一起因电动车逆行导致对方人身损害的案件。

20211214日,李某驾驶电动车,沿芜湖市鸠江区新庄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东路交叉路口北侧右转进入非机动车道时,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与沿北京东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的由陈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及陈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鸠江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后陈某多次向李某索要赔偿,未果,遂向鸠江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承办法官对案件当事人情况的进一步了解,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法官居中做了大量释法析理的沟通工作,积极推进案件调解。最终陈某愿意在赔偿总额上做出让步,而李某也同意一次性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23000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无论是骑行电动车还是驾驶机动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立案庭  葛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