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被告人陈某与同伙朱某某(另案处理)、吕某某(另案处理)、汤某某(另案处理)想要吸食“笑气”,但因没钱购买,便商议实施抢劫。7月14日凌晨2点,其同伴联系上被害人王某某,引至弋江区云鼎公寓后门处,朱某某先打了被害人王某某一耳光,陈某亮出菜刀控制王某某,汤某某将其车辆熄火,共同对其实施抢劫。抢劫所得9罐“笑气”、部分吸食笑气的辅助工具和苹果手机一部。7月14日上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截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罪犯陈某携凶器抢劫,应从重处罚,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减轻处罚;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依法从轻、从宽处罚。法院查明案情,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后语,未成年人在青春期这一特殊时期,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形成,极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因而,我们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区分合理需要和不合理需要,不断地培养未成年人健康人格和情操。
未成年人也应当认真学习关于禁毒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什么是毒品、毒品犯罪,了解我国法律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清楚认识毒品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明白具体哪些属于涉毒的行为,这些行为的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家庭而言:父母应该负担起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帮助孩子了解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才不会让孩子在好奇心的推动下吸毒。父母更应该给孩子足够的关爱,改进自己的教养方式,让孩子可以在家庭中获得足够的精神支持。
对学校而言:学校在向青少年宣传毒品知识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学校不能只强调学习成绩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对青少年关于毒品知识的宣传。对毒品的宣传不能过于形式,而是要让青少年真正地了解毒品。其次,在学校发现有不良学生有吸毒行为的时候,绝不能不管不顾,而是要积极地介入。如果对学生太过放纵,必定会在学校形成不良的风气,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吸毒的行列。
审管办(研究室) 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