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07执恢462号
颜和平、王云: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汤男男、王雯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07执恢46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淘宝网、中国工商银行网、京东网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询价结果分别为1066841元、903678元、8873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询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不提异议,你在异议期满后五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选,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拍卖你名下位于芜湖市鸠江区三潭音悦2-11#楼2单元102室不动产以抵付债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园丽 17755333231 0553-5968530
本公告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