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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买狗闹纠纷,法官调解化矛盾

日期:2023-02-08  作者:齐世民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日,鸠江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网购宠物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掌握案里案外实际情况,找出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不单单追求快速结案,而将精力放到解开当事人心结上,最终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该起案件中,原告李某培欲网购一只“边牧犬”,遂与被告李某成在淘宝“闲鱼”平台相识,双方就购买“边牧犬”达成一致。原告预付1000元定金,并与被告就交付宠物的方式进行了约定:被告通过“顺风车”的方式将宠物从南陵县送至芜湖市区。但在被告叫来出租车后,原告因对此次网购宠物存在顾虑,遂临时要求取消“顺风车”交付,而是亲自到被告所在的南陵宠物店挑选。但双方在交流时均言语过激,情绪激动,被告又因原告临时改变想法产生了“顺风车”费用损失,心生不满,拒绝与原告继续交易。双方随后争吵加剧,原告一气之下向“闲鱼”平台投诉被告虚假交易,导致被告“闲鱼”账号被平台冻结,无法继续经营,案涉1000元定金也被冻结。原告还在案涉订单页面发表了被告虚假交易的评论。双方剑拔弩张,矛盾进一步升级。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定金,并主张被告支付三倍定金赔偿款;被告则要求原告解封账号,对不实评论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因封号导致的停业损失。后双方经过公安机关民警协调处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发现,该案并不复杂,产生矛盾的根源主要是双方在交付宠物上产生了分歧,原告临时改变主意,造成了被告损失,而被告在言辞上也较过激,激化了矛盾。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联系“闲鱼”平台客服,并结合自身网购经历,提出了化解矛盾的方案:一是由原告在“闲鱼”平台申请撤回对被告账号的投诉,解除对案涉定金的冻结;二是原告在订单页面评论处追评,消除其之前不当评论的影响;三是原告承担“顺风车”费用;四是被告在案涉定金解冻后,立即将定金返还原告。看到法官提出的方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合情合理,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也随即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予以准许,双方自此握手言和。鉴于被告不仅在网络平台上出售宠物,还在南陵县有专门的宠物实体店,法官鼓励双方继续交易,原告亦可前往被告宠物店实地选购,此举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欢迎。

法官后语:

当前,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的常见方式,网络购物涉及的商品种类也较以往大大增多,人们在家用手指在购物平台上点一点,就可以购买到心仪的商品。且伴随快递运输的不断提速,如今,网络上买卖宠物的订单也屡见不鲜。但网购宠物交易标的物是活物,明显与网购食品、服饰、电器不同。网络购物因时空局限,买家无法直观地了解宠物大小、性格及健康等情况。此外,网络购物沟通也存在局限性,不如当面沟通方便快捷,很容易造成双方误解。加之,确实存在个别商家为牟取暴利,出售健康瑕疵宠物的情况,故涉及网购宠物的买卖合同纠纷并不罕见。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合法的线上购物均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如购买宠物,还应尽量选择有营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买家可以考虑就近交易,降低宠物运输风险;商家在出售宠物时,应依法诚信经营,应及时告知买家宠物个体差异,遵守与消费者约定,还应根据宠物实际情况选择交付方式,不轻视宠物生命健康,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

 

速裁  齐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