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7民初4773号
王代申:
本院受理原告熊虎存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207民初4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陶呈成(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民一庭)
联系电话:0553-5968503
本公告于2019年1月18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