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7民初4739号
何丽琼:
本院受理的晋金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207民初4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王进
联系电话:0553-5968129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大道鸠江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于2019年1月21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