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芜 湖 市 鸠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皖0207民初2214号
芜湖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华诉被告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芜湖星城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伟翔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杨华不服(2018)皖0207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018)皖0207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即依法许可执行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016)皖0207执325号执行裁定书查封的东部星城小区28-2-1001#等25套商品房。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杨华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冯韵东
联系电话:0553-5968515
本公告于2019年1月30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