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皖0207民初4841号陈振江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3-06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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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7民初4841号
陈振江:
本院受理原告汪琪诉被告陈振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汪琪撤诉处理。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207民初48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陶呈成
电话: 0553-5968506
本公告于2019年3月6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