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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7民初440号莫加云、张晓慧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19-03-07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皖0207民初440号

莫加云、张晓慧

本院受理原告管大翠诉被告莫加云、被告张晓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管大翠起诉:1.判令两被告连带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止还清借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沈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人:张川

    联系方式:0553-8788419


本公告于2019年3月7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