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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7民初639号赵强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3-14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皖0207民初639号

赵强:

本院受理原告程蓉诉被告赵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蓉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程蓉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07民初6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书自发出60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陶呈成(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民一庭)

联系电话:0553—5968506


本公告于2019年3月14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