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7民初1477号
全秀花:
本院受理原告洪孝红诉被告全秀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
结。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洪孝红与被告全秀花离婚。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全秀花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07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人:杨从权
电话: 0553-5365009
本公告于2019年9月12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