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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7民初130号张世忠上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19-11-22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皖0207民初130号

任军:

我院受理原告张世忠、原告吴兆军诉被告任军、被告滁州市瑞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世忠、原告吴兆军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2、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3、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事实与理由:一审驳回原告吴兆军的诉讼请求无依据。原审判决关于滁州市瑞景园林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说明矛盾,该公司应当承担付款的连带责任。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承办人:汪庆

电话: 0553-5802070



本公告于2019年11月22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