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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调整的公告(二)

日期:2020-01-31  作者:鸠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疫情仍在发展,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鸠江区法院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进行补充公告:

一、我院原定于202023日至2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疫情防控期间,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具体变更时间、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也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财产查控措施时原则上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线下查控活动;不实施重大集中执行活动;确需约见的当事人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且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跨区域案件需办理事项委托的,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系统进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涉诉、涉执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每周三上午院长接待也暂时停止,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如因申请再审、申诉期限即将届满的,可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信访办公室的方式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对申诉、申请再审以外的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也可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投诉,或以信件的方式反映诉求。对申请再审、申诉及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咨询,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申诉信访群众确实需要反映情况的,建议通过电话反映。

五、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谅解。

咨询电话:立案庭:0553-5881137

          执行局:0553-5968538

           办公室:0553-596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