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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酿成大祸,一死一伤悔不当初

日期:2020-08-19  作者:刘慧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说到违章停车,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交警的罚单,扣分罚款。但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大货车违章停车造成他人死亡和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20191011日,被告王某将其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停在没有停车线的道路上,并在车上休息,凌晨50分许,罗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好友张某经过,因夜晚道路灯光较暗,光线较差,再加上罗某的疏忽大意,小轿车与货车尾部左侧发生追尾,造成小轿车副驾驶乘坐人张某当场死亡,罗某本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张某年仅32岁,张某之子刚出生不久,因许某的违章停车行为给张某的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直接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而被告王某夜晚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且货车车厢后侧反光标识不能体现车体后侧轮廓尺寸,张贴不合格,造成从后方行驶而来的轿车避让不急,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许多驾驶员特别是大货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参与交通行为的素质有待提高。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在路上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随意将车辆停在行车道内,这样的违法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有紧急事情发生,需要靠边停车的,需要开启右转向指示灯,将车慢慢停靠路边,将双闪灯打开,并在车辆后方处放置反光三脚架。简简单单的动作,就会避免许多追尾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文明驾驶,共促和谐交通环境。

                              立案庭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