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原告祝某来到鸠江区法院起诉黄某,要求其支付服装货款6万余元,处于孕晚期的黄某本应于2020年10月10日来法院参加庭审,但在庭审前几天,黄某突感不适而早产。欢喜当娘的同时,黄某还忧虑着法院的诉讼。尚处于产褥期的黄某未要求延期开庭,而是提交了书面答辩状,答辩状显示双方争议不大。法院得知该情况后,在确认黄某身体情况允许的前提下,与黄某多次电话联系,让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通过网络调解的方式,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黄某得以安心坐月子。
不得不感慨,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数字化庭审系统给法官和当事人都带来了各种便利,比如这起案件,让不便出门的当事人在家也可以参与庭审,完成调解,化解纠纷。
民二庭 卞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