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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过户解心结,当事人送来锦旗表感谢

日期:2018-11-22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11月20日一早,许某便来到鸠江区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表示法院的高效执行帮助其解决了因卖方不协助导致所购房屋始终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的心结,为该院执行工作点赞。

    2016年12月28日,许某通过中介介绍向鲍某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鲍某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许某,房款一次性作价225000元。另外约定,在政策允许下鲍某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协助许某办理产权证并提供办产权证的一切相关材料。签订合同当天许某一次性支付150000元房款,剩余款项约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2017年2月28日,许某根据合同约定又支付被告购房款50000元,且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入住。2017年6月,社区张贴办证通知,许某多次联系鲍某,希望其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鲍某一直予以拒绝。许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许某于2017年11月19日前支付购房尾款25000元,鲍某在收到该尾款后办理好房屋产权登记并将房屋过户登记至许某名下;在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及过户后,若产生相关退税,所退费用由许某领取;另外,许某同意于2018年1月31日前补偿被告25000元。但是,许某在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后,鲍某却始终不露面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多次联系无果。这样,所购房屋始终无法过户的问题便成了许某的心结。无奈之下,许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鲍某,但鲍某也是避而不见,拖延办理过户登记。于是,执行法官在收集了拆迁房屋相关材料后,决定与房管部门联系,对房屋采取强制过户。另外,考虑到此安置房在过户登记过程中及过户后将产生相关退税,执行法官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实现了对鲍某所获退税及时扣划。最后,在法院与其他部门的多方联动下,完成了此案房屋的过户登记,解了许某的这个心结。于是,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研究室  管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