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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引纷争,法官跨省解民忧

日期:2018-04-27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汽车为重点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较大面积的逃债现象也出现在汽车消费贷款领域里。芜湖市鸠江区法院近日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汽车贷款纠纷案件,法官几经努力,不惜连夜跨省到现场,终于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3年,胡某向某汽车金融公司贷款6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双方签订了汽车金融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逾期将产生的复利和罚息等。合同中还特别约定金融公司对该汽车享有抵押权,在胡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时可以对该车辆行使扣押、拍卖、变卖的权利,并就该车辆优先受偿。后胡某仅归还了两期借款本息,剩余本息逾期两年未偿还。故金融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归还剩余本息及承担相应的复利和罚息等。与此同时,金融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委托了工作人员将胡某的汽车扣押并转移至特定地点。在此情形下,胡某也一纸诉状将金融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车辆及车上物品。

    承办法官在了解具体案情后,认为双方的争议不大,积极促成原被告进行调解。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下,胡某最终同意向该金融公司支付贷款本息7万元,但前提是必须确保车辆完好无损并要求亲自去现场检查车辆。金融公司却称根据公司惯例只能采用拍视频的方式向胡某传达车辆信息,调解因此陷入了僵局。为此,承办法官在做了金融公司多次工作后,该公司终于松口,同意在承办法官在场的情况下让胡某检查车辆。当得知涉案车辆在江西吉安市后,法官连夜乘坐火车赶往江西,并告知了原被告停车地点和调解时间。终于在法官长达几天的调解工作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当场将7万元汇入法院账户,金融公司也随即将汽车返还给胡某并于十日内协助其办理解押手续。

    承办法官同时指出,随着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车贷门槛越来越低,类似这样的逾期归还贷款引起的扣车纠纷不断增多,所以市民在购车时应考虑家庭的收支情况,避免购车后出现还贷纠纷。

 

民一庭   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