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审务公开 > 审判动态

房屋建成难要工程款,法官多次调解终事了

日期:2018-05-10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在我国广大农村,因为诸多条件的限制,许多村民居住的房屋大多是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的私人承包队承建的。房屋建成后,难免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房主认为自己花了巨资却得到的是一套问题不断的房屋,而施工人则认为自己辛辛苦苦为他人建造房屋,付出了时间和汗水却拿不到工程款。矛盾由此发生,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本来可以开开心心的乔迁之喜变成了双方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2017年年底,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沈巷法庭就受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案件中,原告王某是沈巷镇一个施工队的包工头,其在2015年与李某达成一项协议,约定带领自己的施工队为李某搭建房屋。2017年年初,房屋建成后,王某多次催要李某支付剩余工程款160000元,但李某以新建房屋存在漏水、地基塌陷、墙体出现裂缝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多次为此发生争执,甚至为此大打出手。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遂将李某告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和李某分别申请对工程造价和房屋质量进行鉴定评估。然而,因农村建房并未无相关施工图纸及强制性标准,鉴定机构在经过现场勘查之后书面通知法院无法进行鉴定,这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承办人张法官并未气馁经认真梳理案件,准确找到双方的矛盾焦点即尚欠工程款的金额及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解决。找到矛盾源头后,张法官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并多次前往新房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在张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认可张法官提出的解决方案,王某同意李某分两次支付工程款共计100000元。对于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李某表示自己出资找人维修,不要求王某承担维修责任。至此,本案最终得以案结事了。

 

(沈巷法庭   孙云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