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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女婿行骗 男子依法被追刑责

日期:2018-05-04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王某某为将所有权属所在公司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多次给予邓某某钱财托其办事,结果却 “血本无归”。日前,鸠江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王某某人民币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某的父亲居住于芜湖市某小区,该房屋产权属芜湖市某有限公司,王某某在其父亲去世后通过遗嘱继承了该处房屋的居住权。王某某想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一直未能成功。2017年4、5月期间,邓某某找到王某某谎称其岳父是市里领导,可以帮王某某将房屋的产权证变更到其名下,还可以用该房屋换购市区内的一套房屋。之后,邓某某伪造过户合同,使王某某信以为真,之后又带王某某虚假看房加深其信任,接着以疏通关系等方式先后10余次从王某某处骗取现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邓某某具有自首、诈骗老年人财物、前科等量刑情节,综合全案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朋友,房产买卖是家庭的大事,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要遵法、守法,树立防范意识,不可轻易相信他人。同时,不能被贪念所困去走“盘外招”,其结果将会得不偿失。

 

(刑庭 欧阳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