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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兼职需谨慎:假招聘,真诈骗,八百多名大学生被骗

日期:2018-08-06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 []

    暑期来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想要寻找一份暑期兼职,既能锻炼自己,又可以获得一定收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前海量的暑期兼职招聘中可能混杂着一些虚假招聘广告,其背后则是不法分子精心营造的诈骗骗局。日前,鸠江区法院就审结一起以招聘暑期兼职的名义进行校园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陈某原在上海某公司工作,后自动离职。2017年,其通过大学生兼职QQ群先后认识了芜湖市在校大学生项某、杨某、甘某、汪某。期间,陈某通过出示虚假的公司员工证、宣传单、用工合同等物品冒充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以允诺支付招聘代理好处费为诱饵,骗取了四人的信任,让四人为其在芜湖市各高校招聘公司暑假兼职工,并要求四人收取报名的大学生每人100元的押金。

    此后,杨某等四人通过QQ群等方式发布了招聘暑假兼职工的信息,芜湖市职业技术学院(南北两个校区)、芜湖市机电职业学院等芜湖市各高校共881名在校大学生被骗报名,并按要求每人交纳了100元押金,四人收到后分别以支付宝、微信转账及现金的方式将收取的押金共计88100元全部交付给了被告人。同年7月初,因被告人陈某未能提供暑假兼职工岗位,被骗的大学生情绪激动要求退还押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迫于压力现场退还了部分学生共计15000元左右的现金,其余款项已被其用于个人归还赌债和挥霍。此后,由于大部分被骗学生的押金没有退还,杨某等人不断向被告人索要,在此期间,被告人又以出售其房产退还押金需要缴纳房产契税为由,骗取杨某、甘某现金共计46879元,后逃匿,骗取的款项被其个人赌博和消费用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4979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诈骗数额巨大。但考虑到部分款项已退还给部分被害人,减轻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且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综合全案考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本案中,被告人正是利用了在校学生希望在暑期寻求兼职的心理,以及社会经验缺乏的情况,通过假扮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营造了一个这样的骗局。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在暑期寻求兼职的过程中,一定要事先详细了解核实招聘信息,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研究室  管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