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中,鸠江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善意文明执行,让爸爸见到了一直挂念的宝贝女儿,最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该案件双方矛盾极大,甚至因探视权的行使产生了相关刑事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约谈作为被执行人的母亲,经过详细了解得知,判决书中载明的探视是每个月的第三个周六,申请执行人可以从早上八点将幼儿接走,在傍晚六点前将幼儿送回。被执行人并非有意阻挠申请人行使探视权,实因幼儿年龄太小(3周岁),且与申请执行人分开太久,已经有些陌生,每次申请执行人来探望,幼儿都哭闹不止。得知这一信息后,执行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仅其一人可以前往探视,并告知其在行使探视权过程的一些注意事项,如幼儿哭闹不止则应暂时停止行使探视权,同时告知被执行人要为探视权的行使提供必要的条件。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法官陪同申请执行人前往幼儿住处。在平和的环境中,申请执行人终于见到自己一直挂念的女儿,想要带其出门游玩。但小家伙对爸爸的到来有点陌生,甚至有些抵触,一直念叨着“我不走,我就要和妈妈在一起”。见此情形,执行法官提醒申请执行人不应强行带走幼儿,可以在被执行人家中多陪伴幼儿,待幼儿不再对其抵触之后,再引导其外出游玩,以真正实现探视权。同时,执行法官也劝慰被执行人,幼儿的成长不能缺少父爱,父亲的角色无可替代,为了幼儿的健康成长,应为探视权多提供一些便利条件。最终,小家伙与爸爸开心地在一起玩耍了一上午。事后,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会按照执行法官的提醒,一步一步的与自己的女儿恢复亲情。
至此,通过执行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 ,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对抗激烈的探视权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局 夏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