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鸠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李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利息、出具欠条。之后李某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一直未能归还,也拒绝接听李某的电话。李某遂于2018年诉至鸠江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应归还5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2.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李某遂向鸠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王某,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只有一千余元存款,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无奈之下,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但终本不等于被执行人可以不用归还借款!
在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被执行人挨不过压力,于2020年年初给付了申请人李某2万元。至此,案件初步有了进展。2021年3月,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分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第一时间前往拆迁地块的征收指挥部,调取了被执行人王某所分得的拆迁安置房登记信息,并紧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了该套安置房。查封后三天,被执行人王某即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承诺一次性归还剩余借款。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归还申请人李某4万元。同时,在长达三年的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也切身实际的感到执行不易,主动表示同意放弃剩余1.1万元利息。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局 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