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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案件进门即化解,一心为民办实事

日期:2021-04-20  作者:刘慧 来源:鸠江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春风浩荡,一串串故事,定格服务人民的本色,一张张照片记录处理使命担当的画面。鸠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立案前调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并于近日当场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4月的一天下午,盛某及家属来到鸠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法院指导书写诉状。原来,盛某在20209月份驾驶无号牌“建摩”电动二轮车沿中江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中江大道与陈棱路交叉口时右转弯,其车辆左侧与沿陈棱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马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的右侧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及盛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盛某受伤后前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花费了医疗费五千多元,后续可能还要进行手术治疗,但马某至今分文未付。立案庭窗口工作人员当即将病历等材料交给立案庭刘法官,法官经审查发现,本起事故事实较为清晰,争议不是很大,当即拨通了马某的电话,通知马某来院进行调解.马某来院后,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组织劝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马某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了盛某。从盛某来院咨询到达成调解协议、拿到赔偿款,整个过程不足一个小时,取得了“案件一进门,矛盾即化解”的良好效果。诉讼服务中心承办法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注重法理释明,耐心、细致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和诉讼,灵活调解、化解矛盾,以踏实、认真的工作作风,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鸠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当事人接触法院、感受法院公平正义的第一关口和直面群众司法诉求的窗口部门,承载了立案、接访、咨询等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平台。中心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抓住当事人矛盾尚未激化、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强化立案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快速解决纠纷的绿色通道。

 

                           立案庭  刘慧